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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维也纳酒店集团服务项目范围
(1)房地产开发项目――旅游房地产、产权式酒店、产权式公寓;
(2)酒店开发项目――星级酒店、旅游度假村、大型娱乐中心、大型餐饮中心、会所、休闲中心;
(3)酒店业主项目――委托管理、承包管理、酒店融资、酒店转让、国企酒店改制;
(4)酒店投资项目――收购酒店、承租物业、品牌加盟、特许经营。
2、维也纳酒店集团在与业主合作中,可采取投资、合资、股份合作经营、项目收购、承租物业、委托经营管理、承包经营、顾问策划、品牌加盟、特许经营等管理方式。
3、企业具有独立法人或自然人,拥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和经营资源,资信可靠,无巨额负债和不良资产。
4、酒店财产关系清晰,房地产使用合法。
5、酒店应处于省、市经济发达、人口稠密中心区域或旅游热点区域,位置优越,交通便利,并用一定的客源市场或潜在的消费群体。
6、酒店客房数量不少于80间/套,星级标准应达到准三星以上。
7、符合维也纳酒店集团的品牌要求。
8、企业自愿接受维也纳酒店集团的管理体系,认同维也纳的企业文化,经营理念和管理标准,严格执行维也纳酒店集团的管理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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